根据八届区委巡察工作部署,7月23日下午,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总工会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龚明作了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总工会主要负责人潘艳嫦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龚明强调,对区总工会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区委对区总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干部职工的关心爱护。区总工会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本轮巡察的重要意义,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与巡察组一道,共同完成好区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龚明指出,区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开展监督,推动区总工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补齐短板。
潘艳嫦对区委第四巡察组莅临我会巡察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她表示,区委巡察组对区总工会工作提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区总工会将认真领会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巡察工作要求,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好巡察组的工作。同时,她代表清城区总工会党组向区委第四巡察组郑重表态: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巡察工作;二是树牢意识严守纪律,全面配合巡察工作;三是接受监督认真整改,全力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时间为2024年7月中旬至10月中旬。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7329783819(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信箱:清远市清城区106邮政信箱(标注区委第四巡察组收),并在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北门、区信访局门口设置了联系信箱。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认真处理。